金华市区这个小区业主未缴纳物业费被告知影响个人征信?业委会答复
反映:给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雅生活物业”)在今年3月撤离小区后,有很多财务问题没有交接清楚。截至目前,该物业公司对合同期内的收支账目没有给予合理解释,还频繁向业主发送短信催缴原合同期内的物业费,并称再不缴纳将影响个人征信。他们都觉得该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妥当,希望有关部门或业委会能尽快帮忙解决问题。
5月17日,记者从保集蓝郡小区业委会、物业监督小组了解到,2020年,雅生活物业进驻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。然而,在物业服务期内,该公司并未尽心尽责提供物业服务,存在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、公共区域经营收益账目不明晰、物业收费标准混乱等问题,多数业主对此感到不满意。今年3月,小区业委会经广泛后,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替代雅生活物业。对于雅生活物业发短信催缴拖欠物业费一事,据他们了解,部分业主未缴纳的多数是今年1—3月的物业费。
该小区部分业主表示,合理的费用他们愿意缴纳,但义务和责任是对等的,雅生活物业也应该尽早公开小区数年来的各项收支账目。
综合业主收到的物业费催缴短信内容来看,发送方的名义包括“雅生活”“雅生活物业”“政博法律”“甘肃政博法律”等,联系方式却均为杭州市区号的固定电话。其内容大致为:要求业主尽快缴纳拖欠的物业费,如不缴纳,将进入诉讼程序。
然而,有的短信内容让业主很困惑。比如,其中一条内容如下:您户物业费至今未缴纳,将调取身份信息,交由欠费信息平台审核,并通过第三方平台录入大数据系统,后续子女就学、个人养老、金融贷款、出行等都可能受限,欠费信息也可能录入各大银行,所有失信后果请自行承担。
“雅生活物业没有尽到物业服务的义务和责任,却发送这样的短信给我,让我很难接受。对方如果擅自泄漏业主个人隐私信息,是否有触犯法律和法规的嫌疑?”该小区业主王女士表示,据她了解,有些小区业主之前缴纳了全年物业费,或是预缴纳了物业代收的水费,雅生活物业为何就不提退还余额的事宜?
《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》规定,信息主体如果有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,以及经依法认定的违反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,应当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。简单来说,未经依法认定的信息,不能作为不良信息录入档案。
保集蓝郡小区业委会主任表示,对于业主提出的停止短信催缴、多收费用退还、物业账目公开等问题,业委会和雅生活物业会继续保持沟通和协商,具体操作细节将向律师作进一步咨询。
记者随后联系到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客服人员,向对方提出核实“政博法律”是否属于其委托律所、其金华服务团队是不是真的存在账目不明晰、多收取业主的相关联的费用如何退还等问题。对方表示,会向相关负责人转述问题,并由有关人员予以回复。截至记者发稿,尚未接到该公司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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